自治区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科与放射卫生科联合完成三地区《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督导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2016年6月下发的《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卫监督发【2016】4号),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受卫生计生委疾控处的委托,成立由职业卫生科和放射卫生科联合组成的抽查小组。
2016年6月22日至28日,联合督导小组对克拉玛依市、昌吉州、吐鲁番市三地进行督导抽查。根据通知要求,此次重点督导三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配套文件制定情况、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联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保障、职业病防治宣传和培训、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等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职业病报告、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等履职情况。
督导发现,三个地区《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落实方面均做了积极努力,但在职业病报告管理职能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吐鲁番市还需在职业病防治协调机制、经费保障、职业病统计分析方面提高重视。
供稿:自治区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科 任有霞 编辑:张轶
2016年6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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