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自治区爱卫办委托我中心完成对博乐市灭鼠灭蟑螂的考核鉴定工作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是爱国卫生工作及卫生防病的重要内容。根据《全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列》等的要求,并依据《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我中心受自治区爱卫办委托,由消毒与有害生物控制科组织病媒生物防制专业人员于2016年4月27-29日对博乐市灭鼠灭蟑螂工作进行了考核鉴定。
考核鉴定工作是通过查阅博乐市灭鼠灭蟑螂工作档案和防制工作汇报资料,并依据《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对城区的居民住宅、机关单位和特殊行业等场所进行随机抽查。现场共抽查宾馆、餐饮店、商场超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社区、学校、医院、建筑工地等单位120家,折合标准间1006间;并对部分外环境进行查看,累计3000余米;其鼠密度和蟑螂密度均符合国家标准。同时,考核鉴定组认为博乐市市委、市政府把灭鼠灭蟑螂与除害防病,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相结合,制定了工作方案,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灭鼠灭蟑螂工作,广泛开展培训和宣传,基本形成市、街道、社区(单位)三级的病媒生物防制网络。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除害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灭鼠灭蟑螂工作的顺利实施。建议自治区爱卫办授予博乐市灭鼠灭蟑螂先进城区荣誉称号。此外,就今后病媒生物防制中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消毒与有害生物控制科 樊玉娟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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