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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保局:因特殊原因无法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的患者,可办理“无卡结算”

发布时间:2022/11/15 点击数: 【字体: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苏璐萍报道)11月14日晚,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赵黎回答了记者提问。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优化疫情期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过“单位网厅”“个人网厅”、院端办理、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便民服务模式,大力推行“网上办”“码上办”“电话办”“传真办”等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理方式,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区新增慢性病协议定点药店107家,其中自治区本级新增20家,全力做好慢性病患者用药保障和配送工作。因特殊原因无法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的患者,由定点医疗机构联系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无卡结算”,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转载网址:https://www.ts.cn/xwzx/shxw/202211/t20221114_100519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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