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艾滋病综合示范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启动会暨培训班在乌市召开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自治区疾控中心基层妇幼保健中心配合自治区卫生厅基妇处于2005年12月29~31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了示范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启动会暨培训班,来自乌市、伊宁市、伊宁县、库车县和喀什市共五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政府的主管领导、卫生局项目管理人员、妇幼保健院(站)管理人员及其它助产机构项目相关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自治区卫生厅厅长买买提明·牙生、基妇处处长吕柏、自治区疾控中心主任金鑫参加了开幕式并做了讲话。
买厅长对新疆的艾滋病母婴传播情况及开展的工作做了简要总结,并对今后的工作做了几点指示: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试点工作是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示范区整个艾滋病防治规划工作中,与当地预防艾滋病的整体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有的防治资源。就妇幼保健工作而言,要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与日常妇幼保健服务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三级保健网的作用。卫生行政部门要协调好妇幼卫生、疾病预防与医疗机构等部门间及与外部门的合作,明确职责。要确立妇幼保健机构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强化政府职能,加强部门合作,落实项目目标。会议期间,基妇处项目负责人曹玉景介绍了示范区项目工作要求,疾控中心妇幼中心王磊主任讲解了“自治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乌鲁木齐市各助产机构的专家对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有关知识,自愿咨询与检测、职业暴露与防护,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中的健康教育及综合关怀等方面进行了授课。与会代表就今后如何开展此项工作,展开了积极的讨论,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培训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此次培训标志着我区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将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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