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疾控中心研究制订相关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根据全国2006年公共卫生应急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卫生厅领导的指示,我中心于2006年3月24日下午召开制定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工作会议。会议由中心副主任马尔当主持,中心办公室、传染病防治科、性艾中心、结防中心、鼠疫防治科、寄生虫病防治科、卫检中心、放射卫生科、职业卫生科、消毒与有害生物控制科、药械供应科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马尔当副主任强调指出:目前,国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非常重视,中央和自治区各级领导都多次强调制定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的重要性。近期中心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针对我中心按病种制定公共卫生应急预案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和研究,决定由中心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按病种制定应急预案,再由中心组织专家审核后正式出台。
经过大家认真研究和讨论,决定由传染病防治科负责制定流脑、肝炎、腹泻病、人禽流感、炭疽应急预案;鼠防科负责制定鼠疫、出血热、布病的应急预案;结防中心负责制定结核病和各种突发灾害应急预案;寄生虫病防治科负责制定疟疾、介水传播疾病、肠道传染病应急预案;计免科负责制定麻疹、脊灰、百日咳以及疫苗接种异常副反应、疫苗的储备应急预案;消毒与有害生物控制科负责制定病媒传播疾病的应急预案;性艾中心负责制定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放射卫生科负责制定核恐怖和核辐射及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卫检中心负责制定食物中毒、肉毒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场所应急预案;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制定上报、核实、反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公共卫生科负责制定学校应急预案;药供科负责后勤保障,物资供应;中心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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