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疾控中心附属传染病院对患者进一步实施减免优惠及救助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买买提明·牙生厅长在自治区卫生工作会议上所做的《忠诚履行健康卫士职责,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报告精神,积极探索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措施和办法,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自治区疾控中心附属传染病院对患者进一步实施减免、优惠及救助措施,并于2月22日起正式实施。具体措施为:
一、对住院病人的床位费、护理费、诊疗费给予50%减免;
二、为住院病人免费提供一次性痰盂、一次性脸盆、一次性拖鞋、一次性药杯;
三、对持有各地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机关有效特困证明的患者,我院将根据病情需要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经费。
这是自治区疾控中心附属传染病院继2005年7月“行风整顿月”以来,医院出台十项便民措施,设立扶贫病房,减免中心职工及亲属部分医疗费用之后,第四次推出的惠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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