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要求食品标签标示有关过敏原信息
自2006年1月1日起,美国开始实行新的食品营养食品标签法规,规定所有在美国FDA登记的食品企业,经销预包装食品时必须在食品营养标签上加入有关“转换脂肪”和“过敏原”的信息。法规具体要求如下:1.食品营养标签上“转换脂肪”的声明,要求必须标注具体数值,如果该数值是0,也必须标注。2.所有营养食品标签上成份声明中,必须特别标明会导致人体过敏的成份。新法规明确8大过敏成份,即乳制品、鱼、蛋制品、小麦、大豆、花生、坚果仁、甲贝类动物。只要事物本身或产品成分中含有或者在加工过程产品有机会接触到以上8大过敏原,就必须标明会导致人体过敏的成份。
(A)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