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疾控中心对新疆死因监测工作进行督导
根据《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的要求,2006年3月23日~4月23日自治区疾控中心慢病科主任刘来新、副主任医师罗卫平等4人组成的督导组对天山区、新源县、新和县、莎车县和和田县的死因监测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组首先听取各监测县(区)疾控中心工作汇报,抽查了天山区的自治区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建工医院,新源县县医院、城镇医院和则克台乡卫生院,新和县县医院、依其克日克乡卫生院,莎车县县医院、米夏乡卫生院,和田县县医院、巴格其镇卫生院,现场查看了死亡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各县(区)卫生局、疾控中心、乡卫生院领导对死因监测十分重视,成立了各级死因监测工作组,制定了死因监测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有的医院还制定了奖罚规定,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县(区)疾控中心对各乡,各乡对村医开展了培训。大多数医院门诊和病房均建立了死因报告登记制度。全疆5个死因监测点各乡死因监测工作已全面开展,各监测点数据库维护情况良好。
存在问题和建议:1、除天山区外其余4个县均未收到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死因监测点死因监测工作的通知”,导致各县卫生局无法执行文件精神,建议县卫生局与地(州)卫生局联系,尽快下发文件至各县。2、对在家死亡者开具医学死亡证明的部门规定不明确。建议由县卫生局协调,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死者所在地的医疗机构依据乡政府提供的正常死亡证明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3、在家中死亡的,由于村医未提供调查记录,死亡医学证明书部分未填写调查记录或填写不全。建议有关部门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规范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由村医提供完整的调查记录报乡卫生院,再由乡卫生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4、部分乡未按时向县疾控中心上报死亡医学证明书,影响了县级疾控中心及时上报相应的数据。5、在对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中存在着错误和遗漏问题,建议县(区)疾控中心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各医疗机构进行订正。
通过此次对全疆死因监测工作督导,及时纠正了各点死因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全疆开展死因监测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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