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疾控中心参加自治区爱卫办组织的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复核工作
2006年6月3~20日,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复审方案的要求,自治区爱卫办组织自治区CDC等单位对我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进行复核检查。
复核内容:1、综合类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农村改厕;2、防病类包括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3、环保类为环境保护;4、城市除四害类包括城区灭鼠蟑蚊蝇、社区、单位及居民区卫生。自治区疾控中心派出两位病媒生物控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此项工作。
复核内容:1、综合类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农村改厕;2、防病类包括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3、环保类为环境保护;4、城市除四害类包括城区灭鼠蟑蚊蝇、社区、单位及居民区卫生。自治区疾控中心派出两位病媒生物控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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