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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作者:base 发布时间:2014/06/17 点击数: 【字体:

十四、关于《机房建设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的规定

因原招标书中未对《项目》的三个包所需设备的质保期明确说明,使投标商进行报价时无法统一报价。现对此问题做如下规定:

《机房建设项目》三个包内涉及的所有设备,投标方在选择设备时,需选择设备原厂商能提供至少三年质保期限的产品,以及7 X 24 小时响应,24 小时上门技术服务和妥善、及时的备品备件服务。

投标商需在标书中提供所有产品的彩页。

十五、关于第二包“机房系统集成”的补充说明

因原招标书中在第二包“设备参数需求”所列的项目与标书“工程质量要求和工期要求”后面的“需求表”没有一一对应。现在对此问题解释说明如下:

设备参数需求是对“需求表”所列出的项目技术参数的解释说明和补充,第二包所需的所有设备均以“需求表”所列项目为准。有些设备的技术参数已经在需求表中出现,所以在“设备参数”章节就没有介绍。

“需求表”第18项“所需配备软件”中增添两项:

(1)“邮件系统”数量:1套500客户,技术备注:“技术参数见标书”

(2)“硬件还原卡”数量:100块,技术备注:支持网络克隆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7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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