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疾控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卫生监督评审
根据国家认监委的有关规定和2007年评审工作计划,国家计量认证卫生监督评审组于2007年8月2~3日对我中心进行了计量认证卫生监督评审。
评审组认为:新疆CDC已经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对体系文件进行了转版,并于2007年6月1日实施,体系文件函盖了评审准则的全部要素;其组织机构健全,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体系运行基本有效,各种质量活动处于受控状态,能按规定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仪器设备配置基本齐全;检测方法和环境设施等要素基本能够满足所申请认证项目的需要;各类专业人员业务水平能够满足认证项目的技术要求。经过评审组认真审查考核,同意自治区CDC继续维持已获认证的276项目, 授权4人签字。最后评审组对涉及实验室生物和化学安全、文件控制、标准管理、环境控制、设备校准等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张咏中在总结会上充分肯定了我中心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希望我们以科学求真的态度,不断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自治区CDC主任符俐萍在会上表示各相关科室要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同时要求各计量认证科室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评审组的要求和计量认证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将整改材料报质量管理办公室确认符合后,按时上报国家计量认证卫生评审组。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处长马明辉、中心党委书记曹汉礼参加会议。为做好本次评审工作,质量管理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全体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克服家中实际困难,加班加点努力工作,完成了体系文件的转版、中心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体系文件全部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在评审期间质管办积极组织协调各计量认证科室,全力配合评审组工作,保证了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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