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师资培训班在京举办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的指示,2005年4月20至23日,自治区疾控中心派出基妇中心农村卫生科阿不都克里木等三名同志与厅农卫处领导一起,赴北京参加了由卫生部农卫司举办的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师资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农卫处和规财处、相关大学院校、试点县卫生局及合管办领导、专家教授和工作人员等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牧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以县为统筹单位、解决广大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为此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别为参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农牧民每人每年补助10元,各试点地区的地、县级人民政府也要根据各自财政的状况做适当的补贴。
目前,全国范围的试点工作已开展一年有余,经过探索,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发现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因此本次培训班结合实际情况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与监督、补偿方案设计、基金管理与会计核算、医疗质量监督与管理、费用控制、信息管理、监测与评价等专题进行了授课和讨论。达到了为培训各省级师资和修改授课讲义的预期目的。(自治区疾控中心基妇中心 王 芃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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