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新型合作医疗评审工作在全疆展开
为积极稳妥扩大我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选择条件成熟的县(市)开展试点工作,2005年6月12~28日自治区卫生厅派出五个专家工作组,分赴全疆各地开展评审工作。
专家组对已提交申请试点报告的40多个县(市),按评审标准从组织机构、经费保障、制度建设、合作医疗基金筹备管理及监督、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卫生服务能力和农牧民群众的评议情况等方面采取听取汇报、入户访谈、查阅文件材料等方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逐县进行了评审。专家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将评审结果及时上报到自治区农牧区卫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通过评审极大地促进了各县申报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的积极性,为进入自治区试点县奠定了基础。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张伟副主任、基妇中心农村卫生科赵立全等3位专家参加了本次评审工作。(自治区疾控中心基妇中心农村卫生科 赵立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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