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期全国尘肺病诊断医师资格培训班在乌市举办
国家CDC受卫生部的委托,对全国的尘肺病诊断医师进行资格培训。
由于新疆交通不便,加之各地经费紧张,从事尘肺病诊断的机构无法派专业人员赴内地参加资格培训。而相关法律、法规又明确要求有三名以上取得尘肺病诊断医师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尘肺病诊断工作。考虑到新疆的实际困难,国家CDC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于2005年6月11~17日在乌市举办了第七期全国尘肺病诊断医师资格培训班。
自治区卫生厅买买提明·牙生厅长出席培训班开幕式并作了重要讲话,对本地学员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全国职业病(尘肺病)诊断专业技术人员12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自治区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科 邓国鑫 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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