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疾控中心协助卫生厅进行自治区级孕产妇死亡评审
为及时掌握我区孕产妇死亡情况,评价孕产期保健服务能力,提出针对性的干预措施。2005年5月20日,自治区疾控中心基妇中心协助自治区卫生对2004年自治区监测县孕产妇死亡进行了首次评审。
专家组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评审的要求,对自治区监测县从知识技能、参与意识、资源、管理系统4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评审。并按照全国统一的孕产妇死亡评审个案的要求,对每一例死亡进行了可避免、创造条件可以避免或不可避免的确定。结果显示,可避免或创造条件可避免的死亡占95.72%,不可避免的死亡占4.29%。分析出可避免死亡的影响因素76.17%与个人、家庭有关,主要是知识贫乏或缺乏保健意识;贫困孕产妇在家庭分娩,因缺少医疗救助造成孕产妇死亡问题突出;19.84%与医疗保健机构有关,县级医院对产科危重症抢救能力不足,但不可忽略的是乡镇卫生院因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超能力服务,如有的乡卫生院强制高危孕产妇在乡级分娩,有的危重症孕产妇不及时转诊失去最佳抢救时机。
本次评审也暴露出我区县(市)、地(州)、自治区三级评审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各种评审资料还需要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疾控中心基妇中心 玛丽娅 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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