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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次全国省级职防机构常务理事会在乌市召开

作者:xjcdczq 发布时间:2014/06/17 点击数: 【字体:

自治区疾控中心主办的第十八次全国省级职防机构常务理事会,于2005年7月26~31日在乌市召开。会议议题: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执行情况,交流工作中的经验,促进职业卫生工作发展。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所所长罗晋泉主持会议,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党委书记徐春梅到会并讲话,自治区疾控中心附属实验动物研究中心主任燕顺生代表中心主任金鑫致辞。

徐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指出,职业卫生工作与卫生体制改革应相互协调,服从大局。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职业卫生标准。

与会代表在发言中一致认为:职业卫生工作狠抓源头管理是关键;各省区职业卫生机构应相互协作,共同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各地的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基本上由院、所附属医院承担,各省区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着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这给诊断工作带来不利。如何克服诊断职业病与技术指导上的冲突,是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目前基层单位职业病报告、诊断体系极不健全,基础数据无人搜集、上报,无资质开展职业卫生服务能力,无法诊断职业病,是多年来的难题。希望卫生部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并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学术交流和各地间的相互支持,从软件和硬件建设上积极支援落后省区的职业卫生机构。(自治区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科 柳立新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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