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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疾控中心完成全疆碘盐监测的统计工作

作者:xjcdczq 发布时间:2014/06/17 点击数: 【字体:

根据卫生厅安排,按照国家《碘盐监测方案》和《自治区碘盐监测实施细则》,自治区疾控中心完成了全疆96个县(市)的碘盐监测统计工作。

各县在对居民食用碘盐和碘盐生产加工企业的监测中,随机抽取了9个乡(镇),每个县抽取288份盐样,抽取碘盐生产加工、分装和批发企业样品9份。各县反馈的碘盐监测结果显示:碘盐覆盖率84.59%,碘盐合格率92.63%,合格碘盐食用率79.23%。合格碘盐食用率最低地区:吐鲁番地区52.35%、克州32.76、喀什地区52.46%、和田地区41.41%。生产层次碘盐监测批质量合格率94.2%。

从碘盐覆盖率、碘盐合格率、合格碘盐食用率等指标显示较以往有所提高,有10个地(州)合格碘盐食用率大于90%以上,但距国家要求的合格碘盐覆盖率90%以上还有一定的差距,非碘盐比率为15.41%,问题依然严重。盐业生产部门应把好碘盐市场供应关,进一步提高碘盐的质量,严格控制不合格碘盐流向市场。碘盐监测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艰巨的社会工程,需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保证经费和技术支持,逐步完善监督、监测机制,实现2010年全国95%以上的县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自治区疾控中心地病科 蒋继勇 马品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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